安徽省地质博物馆标本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9 浏览次数:3683

为进一步丰富藏品类型,完善藏品体系,安徽省地质博物馆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具有科研、科普、展陈或收藏价值的精品地质标本,包括矿物、岩石、古生物化石等。

(二)具有人文特征的各类宝玉石、观赏石等。

(三)安徽现生生物标本。

(四)能反映安徽省自然资源及相关领域历程的重要见证物、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等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标本。

二、征集方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方式征集,请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标本所有者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详细标本信息至指定电子邮箱,如有疑问请通过公告中联系方式与我馆标本征集办公室联系。

(一)有偿征集

按照《安徽省地质博物馆标本征集办法》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征集工作:标本所有者报名,对应征集范围填写标本信息表(附件1),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馆标本征集办公室通过信息初审、实地考察等方式形成征集意向后,通知标本所有者将意向标本运输至指定地点;馆标本征集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价格谈判,馆标本征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征集;标本所有者须按馆要求提供发票,馆标本征集办公室办理协议签订、经费支付、标本入库等。经初选、鉴定、谈判、研究决定等环节后未成交的标本将及时退还。

(二)无偿捐赠

按照《安徽省地质博物馆接受捐赠管理办法》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接受捐赠工作:标本所有者本着自愿原则提出捐赠意愿,并提供拟捐赠标本信息;馆标本征集办公室组织鉴定评估,决定收藏后,馆标本征集办公室组织签订捐赠协议、并将为捐赠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三、征集时间

信息征集时间长期有效,首批信息征集时间截止2023年2月28日24:00。

四、标本来源确定

为保证本次征集工作的合法性,标本所有者须提交承诺书(附件2),承诺拟出让实物的采集、发掘、所有权等信息来源合法并对标本拥有完全处置权,对标本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本馆拒绝征集和接收来源不合法的标本。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要求电子邮件标题为:标本类别+标本所有者名称+联系电话。请将《安徽省地质博物馆考察标本清单》(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以标本编号和名称命名的实物照片、相关证照照片等,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报送。

   2. 参与鉴定标本的往返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以及二次转运费等由标本所有者自行承担。

3. 未接到通知之前,请勿向我馆邮寄实物标本,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548020

   报名电子邮箱:34701535@qq.com    



附件:1.《安徽省地质博物馆考察标本清单》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