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16 浏览次数:146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主要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精神,结合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0日(1天),9:00-17:00(中午不休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单位自行进行资格复审。

省测绘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安徽省测绘局4楼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1-65117339、0551-65115004,18005696076。

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302号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人事科406室,联系电话:0551-63831719。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锦绣大道与湖北路交口安徽省地质资料馆科研合楼619室,联系电话:0551-66181536。

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地址:合肥市锦绣大道和湖北路交口以东安徽省地质资料馆科研综合楼1011室,联系电话:0551-66181606。

省地质博物馆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仙龙湖路999号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办公区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3548050。

厅财务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19号省国土资源厅一楼102室、106室,联系电话:0551-68195905、68195913。

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699号606室,联系电话:0555-296668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统考笔试成绩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报考资格条件与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专业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至到8月24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省测绘局具体承办,各招聘单位配合实施。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8年9月9日进行,地点:省测绘局(合肥市蜀山区龙河路2号)。专业测试当天,请考生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地点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分不同招聘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考官构成及试题命制

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不同,设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专业测试试题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规定组织命制。

(五)专业测试成绩

对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该岗位结构化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1.笔试采取公共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 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模式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省国土资源厅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各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各招聘单位完成并提供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国土资源厅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省国土资源厅和各招聘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八)报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省国土资源厅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国土资源厅及各招聘单位严格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国土资源厅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2553227

监督电话: 0551-62553231,62553251

 

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统考笔试成绩、名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