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0 浏览次数:24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省地质博物馆(以下简称地博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增强社会基础,进一步实现地博馆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的职能,结合本馆实际,成立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地博之友”(以下简称“地博之友”),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地博之友”由地质古生物和博物馆爱好者组成,在地博馆组织管理下,团结社会力量,协助开展有关工作,普及地学知识,传播地学文化,服务广大公众,享有在馆内的相应权利。
第二章 会员组成与申请条件
第三条 “地博之友”由普通会员、学生会员、荣誉会员组成。
第四条 “地博之友”会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博物馆相关规定;
(二)热爱地学知识,热心博物馆事业,热衷博物馆发展;
(三)身心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参加活动;
(四)普通会员须年满18周岁;
(五)学生会员须为18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第五条 普通会员除具备“第四条”会员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人累计入馆参观满6次(凭馆方参观记录);
(二)参加地博馆科普活动满3次(凭活动签到记录);
(三)在馆4D影院、特效影院观影共满3次(凭影票)。
(以上条件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的前一年)
第六条 学生会员除具备“第四条”会员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本人累计入馆参观满6次(凭馆方参观记录);
(二)参加地博馆科普活动满6次(凭活动签到记录);
(三)在馆4D影院、特效影院观影共满3次(凭影票)。
(以上条件的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的前一年)
第七条 荣誉会员除具备“第四条”会员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文博、地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高端人才、特殊技能人才;
2.为地博馆捐赠标本的社会各界人士;
3.参与地博馆陈列设计、布展策划的社会各界人士;
4.宣传推广地博馆的媒体人士;
5.为推动馆内外合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六)特邀的有关人士。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普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免预约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取票入馆参观;
(二)获取地博馆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
(三)优先参加地博馆举办的活动;
(四)获赠地博馆年度刊物。
第九条 普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了解“地博之友”相关规定,遵守会员章程;
(二)执行“地博之友”各项决议,自愿服从组织管理;
(三)支持地博馆及“地博之友”的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自觉维护其对外形象;
(四)会员权益仅限本人享有。
第十条 学生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普通会员的所有权利;
(二)独享学生会员专属活动(限本人,一年3次以内);
(三)为所在学校(班级)预约参观,享有优先权(一年3次以内)。
第十一条 学生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同普通会员义务。
第十二条 荣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普通会员的所有权利;
(二)获得免费讲解(限本人预约,一年6次以内);
(三)受邀参与地博馆举办的活动、主题展览,参加地博馆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
(四)借阅地博馆图书阅览室图书资料;
(五)地博馆年度刊物刊登荣誉会员名录。
第十三条 荣誉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同普通会员义务;
(二)为地博馆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协助地博馆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展览策划、文创开发等工作。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十四条 会员申请流程:
(一)会员实行实名登记,请在了解并认同《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地博之友”会员章程》之后,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地博馆提出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入会申请表可至地博馆观众服务中心领取,或在地博馆网站下载,填写后交至观众服务中心;
(三)地博馆指定部门负责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入会申请者,向获批会员发放会员卡及会员章程等资料;
(四)会员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会员资格日起算,有效期满后,如需保持会员资格,应及时申请。
第十五条 会员管理由地博馆指定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实行会员卡管理,一人一卡,采取实名制,不得转借或转让;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权益)时需出示会员卡;会员卡遗失,应由会员本人及时向地博馆申请挂失并补办。
第十七条 不得利用会员资格从事不符合会员身份的活动,否则取消会员资格并没收会员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地博馆。